美国司法部起诉的身份盗窃和联邦法规下的各种信用卡诈骗案件。在1998年秋,例如,美国国会通过了身份盗窃和设想威慑法。
这项立法创造了一个新的身份盗窃的罪行,禁止knowingly转移[环]或我们[和],未经合法授权,另一种与意图犯,或协助或教唆,任何非法活动,人的身份,意味着构成违反联邦法律,或构成任何适用的国家或地方法律重罪。
这种违法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进行了15年最高刑期,罚款,以及用于或拟用于实施罪行的任何个人财产的刑事没收。
计划要提交身份盗窃或诈骗可能还涉及如识别欺诈,信用卡欺诈,计算机欺诈邮件欺诈,电讯欺诈或其他金融机构欺诈行为的法规。这些联邦犯罪是重罪每个携带巨额罚款和羞涩,在某些情况下高达30年监禁,罚款,没收和刑事高。
联邦检察官的工作,如联邦调查局,美国特工处和美国邮政检查局起诉身份盗窃和诈骗案件的联邦调查机构。
对犯罪的例子包括这些。一个女人承认了使用社会安全号码被盗获得数千美元的信贷,然后申请破产,在她的受害者的姓名联邦收费。
一个人获得私人银行有关保险公司的保单持有和使用这些信息存入一个银行帐户,他建立了764000美元的假支票帐户信息。
三被告人已认罪的两个身份盗窃,诈骗银行,以及在计划开与实际和假身份证明文件,存款是从美国财政部的邮件偷来的支票,银行帐户中的作用有关的收费和收回资金这些帐户。被告人已被起诉就获得姓名,地址,并从网站的社会安全号码,并利用这些数据来申请汽车贷款在互联网上的一系列银行欺诈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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