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篇文章最近討論的極大可能性,"谷歌"一詞將使它成為作為動詞的韋氏大學詞典第 11 版。2006 年 6 月,"谷歌"一詞在字典裡 ; 第一次出現牛津英語詞典 》 在其網站上字典中包括一詞。它是一個共同的經驗,走上街頭或走進了房間,聽到有人狀態,"你為什麼谷歌這個或那個"嗎?在許多情況下人不甚至指搜尋引擎谷歌,但而是任何搜尋引擎或 web 目錄中的,如 MSN、 雅虎或詢問。一詞的使用似乎沖淡谷歌已聯邦政府註冊,並已獲發給商標的法律保護的商標。在美國專利和商標局網站上可以找到 Google 商標: HTTP://tess2.uspto.gov/bin/showfield?f=doc&state=27f2e7.2.9。一詞的使用會推斷出,唯一的搜尋引擎這一事項不再是谷歌。這當然不是真正在 MSN 和雅虎持有的在市場中的組合的 36%的份額。
建議在韋氏詞典中一詞的定義是:"以使用谷歌搜尋引擎來獲取互聯網上的資訊"。有一"谷歌"成為所以常用在我們日常的白話文它應該出現在詞典中的詞。有一個潛在的法律問題事關如果一個單詞,根據商標法 》 保護作為一個單詞標記,允許進入字典。有很大的可能一詞的使用可能會導致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對谷歌公司的商標保護。如果這一術語被接受作為一個動詞,可能導致在使用"谷歌"一詞來市場他們自己的產品,從而有可能削弱谷歌品牌名稱的企業。
基於商標,谷歌的定義是為作為一個單詞標記應用於以下的貨物和服務: 電信服務 ;資料的傳輸和接收服務通過電信手段 ;電子交換的語音、 資料和圖形可通過電腦和電信網路 ; 訪問提供多使用者訪問全球電腦資訊網路 ;互聯網咖啡廳服務,即提供電信連接到互聯網的一個咖啡廳的環境 ;公告欄和討論群組服務 ;電子郵件服務 ;通過電腦網路 ; 工作組通訊服務即時消息服務 ;語音 ip 服務 ;電腦通訊服務 ;無線通訊服務 ;手機通訊服務。商務中一詞的第一次使用是在 2001 年 2 月 12 日。
商標的法律意義:
商標保護是如此重要的原因是為了防止他人使用創意和獨特的單詞、 徽標或口號在銷售產品或服務,它建立者一直努力將附加字標和該公司的產品之間的消費者心中立即連接使用。為所有激烈和目的,這給壟斷向商標持有人的單詞標記為它獨佔使用適用于與標記相關聯的行業。在這種情況下,有數百個,如果不是成千上萬的搜尋引擎在互聯網上,和許多這些,如雅虎同樣有獨特的名稱,然而在日常語言中不使用這些名稱。有機會時有人聽到"谷歌此產品"一詞,他們開始認為作為任何搜尋引擎,要去的建議,並不關聯高度相關的搜尋結果與 Google,但只是任何搜尋引擎,無論普及相關聯的。此外,谷歌擁有國家和甚至國際承認其線上服務 ;任何一詞的使用可以減少該品牌識別的力量。
這是他們將很有可能是某種形式的商標淡化。谷歌可能無法擁有的商標侵權案件。不過,谷歌可能能夠根據聯邦或州法律提起訴訟,要求商標淡化。只有標記為"著名"。 可以根據聯邦法律,帶來稀釋索賠在決定是否一個標記著名,法院會考慮以下因素: (1) 程度的固有或後天的獨特性 ;(2) 的持續時間和程度的使用 ;(3) 廣告和宣傳 ; 金額(4) 地理範圍的市場 ;(5) 管道的貿易 ;(6) 在貿易領域 ; 認可程度(7) 任何使用由協力廠商 ; 相類似的商標(8) 是否被登記的標誌。15 U.s.c.§ 1125(c)。柯達、 埃克森、 和施樂所有屬於馳名商標。可以有無疑一詞"谷歌是著名的因為它不是名牌不是會沒有理由向詞典中添加詞。看來谷歌不想它的品牌,它已努力構建和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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