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pril 12, 2012

生活的已知優勢信任

生活信任自己或其他人作為受託人或共同信託人,是信任和名稱作為授予您放置屬性的安排,但有權撤銷信任,因此,該屬性可以返回給您。一般情況下,委託協定提供你死後財產會命名的受益人。


為什麼成立生活信任呢?生活的信任的優點包括以下內容:


1.提供物業管理或付款 ;


2.避免所有法律費用及開支一期遺囑認證 ;


3.自動避免所有遺囑的財產 ;


4.確保不間斷的收入和訪問,主要為家庭受益人 ;


5.消除了在解決各屋的繼任者受託人立即分發時間延遲的資金可以生前所示信任協定 ;


6.保持隱私-什麼印在報紙上是案例時人 Dieseither 在婚姻 (不) 或只是最後的意願 ;


7.避免感情創傷、 惡化和挫折的複雜的遺囑認證法院訴訟程式中 ;


8.保護達 1,500,000 億美元從聯邦遺產稅的單身人士和達 3,000,000 元已婚夫婦。此規則適用于美國公民只 !


與什麼有關的兒童?他們如何成熟並準備會繼承了我的財產?誠然 18 歲是法定的最低年齡為繼承地產、 但你 18 歲智慧足夠應付大量的財富嗎?也許他應該接收資產 (說,三分之一 25 歲,年齡 30,另三分之一,其餘的為 35 歲) 的階段嗎?他須接收大的免稅額,或他應該被鼓勵去找一份工作嗎?


相信生活的一大優勢是可以決定,控制如何分配你的財產,為你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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