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人們會做一些愚蠢的事情,但人不服從法院的命令是一個人能做的最瘋狂的事情之一。離婚法院和家庭的管養事宜,有時是律師試圖說服法官是因為離婚,他的當事人已非理性的方式,採取行動的所有壓力不幸的是法官很少下跌同情心,當他們的訂單將被忽略。
離婚律師和他們的客戶經常使用同一荒誕不經的故事,無視法院的命令。一個藉口是另一方也做的或不准確的資訊根據法院的命令。這些藉口工作很少。
最常見的藉口之一就是他或她開始它 !它的工作原理,以及任何荒謬不會,它根本無法正常工作。若要說別人不遵守法律並沒有説明你在你的不服從法庭的藉口。我們是所有對我們自己的行為負責。
如果國家法院的命令是因為的一些錯誤或一個謊言的錯誤或不公平,也是毫無價值的。如果法院犯了一個錯誤有途徑來解決這個問題,並可要求法院重新考慮它。只有法院有能力改變法院的命令。直到法院更改順序你不受當前使用的順序,將嚴格遵守。如果法院的命令違反了那樣糟糕的事情似乎只會變得更糟。
一名男子是在法院,因為他的妻子說他不付是他被命令繳付的兒童支援。他的律師以及自己說他不付子女撫養費因為他的妻子 ex 謊報了她的開支,他覺得他有權忍付款,因為她說了謊。他不要求法院審查案件但作出自己的決定不是基於法律,但他不受支援的法庭的憤怒。由他回來前法官的時候他深深的債務與後勤支援。
成了該名男子是錯的費用,但即使他是對他是錯的並因此他違反了法院的命令而給自己造成更大的痛苦。
他被迫還給支援加利息,使情況更糟,他不得不支付整個妻子的法律費用,其中包括機票來法院、 額外的 3000。
有不服從法庭命令的只有兩個法律理由: 或党不知道這件事,就不可能服從。不方便、 不可能的或難 !
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原因不服從法庭,它會很昂貴的令人不愉快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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