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2, 2012

不服從法庭命令會帶來更多的離婚麻煩

我肯定我們可以同意的人做出愚蠢的事情。一個最愚蠢的是不遵守法庭命令,特別是在法院在有關離婚事宜的保管和家人的支援。複利愚離婚律師,他們試圖合理化不服從他們的客戶的企圖。離婚客戶及離婚律師通常依賴相同的兩個理由來試圖證明無視,顧及到離婚法庭命令。他們是:


(1) 另一邊做第一次和


(2) 法院的命令基於不誠實或不正確的資訊。兩類作品的藉口。古老的投訴的"他或她開始啦 !"是在法院離婚時我們試圖使用它與我們的母親我們童年時無效。這一概念如果我能證明你不乖之前我做了,它會讓你負責我不良行為是真正荒謬。我們每個人都是我們自己的行為負責。完全 !


法院的命令是不公平或錯了,因為一個錯誤或一個謊言的參數也是徒勞的。如果真的有什麼毛病法庭命令,必須要求法院重新考慮它。只有法院可以更改法院的命令,直到被授予更改順序必須嚴格遵守。命令受到侵犯時,舊的警告:"什麼也不是過如此糟糕的是它不能變得更糟。"成真。


不久前一名男子是支援的在法庭其前妻聲稱他支付了唯一的孩子,他被命令繳付的部分。人,由他的離婚律師輔助承認他沒付了所有的兒童的支援,但他聲稱短缺的原因是母親的不誠實行為的日托費用。換句話說,她開始了它。他沒問國際法院審查日托費用。他只是跳到他自己的結論,並對它採取行動。他們到達法庭的時候,他欠背 000 美元多支援。


調查證明他錯了日托費用支出。但即使他說對了,錯誤仍然沒有法律理由他違反法庭命令。這個爸爸不得不支付拖欠的支援,再加上 15%的權益。更糟的是,他不得不付前妻的法律費用及開支,其中包括來回機票,她出席法庭聆訊。它花費了他額外的 2000 美元。


有的只有兩個可行的法律藉口不服從法庭命令: 党不知道它,或該命令是不可能的服從。不可能、 不不便或困難 !使他們的客戶向法院解釋上述以外的律師做他們的客戶可怕和代價高昂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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