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23, 2013

如何強制執行是你婚前協定?-第一部分一 Nj 離婚法律之前新澤西婚前協定法 》。

婚前協定在新澤西的受歡迎程度有增加。這些協定都簽訂了以保護資產並避免或限制配偶撫養費的賠償責任,避免本來可以費用昂貴離婚。


為每對夫婦不明顯婚前協定。例如,一個以前離婚的個人,可能想要事先婚姻的兒童保障某些婚姻資產。穩健的財務狀況的其他人可能會尋求籤訂婚前協定向他們保證他們打算不計畫結婚他們為自己的財富。其他人可能仍打算留在家裡的祖宅。婚前協定可以精心製作,以解決這些問題。


也是在離婚時的 NJ 離婚法律解釋的問題。法官有很大的酌處權為新澤西離婚的法律申請案件的事實。訂婚的雙方可以通過以簽訂婚前協定從法庭作出這些決定消除一些猜測。


婚前協定都沒有自動強制性。這樣,儘管不容置疑的好處,儘快解決財政問題的儘管各方的意圖。NJ 離婚律師必須相當熟悉適用的法律,以充分保護的婚前協定用戶端的利益。


早在第一天,當婦女被認為的弱者,這種原始概念觸發的假定,即任何強健、 麵包屢獲殊榮的男人甚至想要接近他的妻子和一份婚前協定,可能只是沒幹好事。很明顯,他縱容他仰慕的伴侶,犯下嫁給他不管代價的人利用。公共政策,因此,減輕對強制執行而貧困化離婚妻子婚前協定。


這種公共政策關注仍獲得今天,同樣適用于任一性別的配偶。新澤西離婚法的這一領域的增長一直是循序漸進。仍那裡不舒服的程度的不確定性。婚前協定引入到作為婚姻的條件另一個未婚夫的思想是許多人仍然令人不安。法院不能説明但請注意,威逼、 脅迫、 欺詐和情理可輕鬆地進入圖片,尋求這種協定,尤其是樂隊已預訂一空後的時候和度蜜月計畫所作。


自婚前協定 》 的到來,對談判這些人民發生了社會經濟的變化。第一次婚姻的失敗率是 50%,從第二次婚姻大大高於 NJ 離婚率比好。它並非不尋常,因此,對於智慧夫婦在簽訂婚前協定感興趣。



新澤西離婚法院最初在喬訴喬 (1978) 婚前協定強制執行的問題。丈夫和妻子簽訂了一份婚前協定在喬,其中規定期間或婚後妻子將得到一筆錢。然而,作為協定中的規定,她不會領取任何形式如果有離婚的支援。雙方碰巧是巴基斯坦公民。該協定是與這個國家的法律相一致。


根據巴基斯坦法律申請離婚的丈夫。他隨即支付給他的妻子在協定中規定的數額。她然後在新澤西法院離婚,有丈夫然後居住,要求預留的婚前協定,國家提起訴訟。新澤西審判法院認定根據協定 》 的規定,妻子正在給予相對微薄的金額。這一點,除其他因素外,新澤西離婚法院發現,呈現該協定違反公共政策的執行。上訴法院,不過,扭轉新澤西法院離婚的判決,持有,因為婚前協定是自由談判達成、 公平和公正在時間被輸入到,它是在沒有辦法針對公共政策。協定 》 是巴基斯坦依法強制執行。


有一些自 1984 年在新澤西州出版的重要案件。第一有預先預先訴。預先決定設立指定的條件為婚前協定的可執行性。任務是當事各方的有關其獨立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的充分披露,其中披露必須包括可能影響另一方的決定關於終極公平性的協定 》 的任何和所有專案。強制執行協定在將來,党尋求執法有舉證證明發生了需要的披露。


預先法院還建議由雙方就獨立顧問的意見。它是重要的是要注意到獨立的法律代表,單單是不夠來驗證新澤西婚前協定。然而,獨立代表由新澤西州離婚律師在進入到這一協定,承擔相當大重量證明代表的方完全理解協定 》 簽署它之前的會議中。


預先作出它清楚表明,法院不能強制任何協定,是"不合情理"。達成協議,因此,這將提供標準的生活,是遠遠低於之前享有的在婚姻期間很多可能不會被任何法院可強制執行。



然後來了 D'Onofrio 訴 D'Onofrio,其中關注本身更多充分發展相互披露的要求。在這種情況下,女士 D'Onofrio 尋求有婚前協定,她已進入到沒有優點的作廢的法律顧問。在作出決定時,法院審查了丈夫的披露已向他的妻子的資產。婚前協定包括聲明,承認締約方控股之間的差距。


進一步陳述說明瞭她會收到離婚時的貨幣結算,妻子的驗收。有趣的是,妻子充當丈夫的簿記員前嫁給他。這一事實提供證明妻子完全理解它是什麼她簽署。


上訴法院同意審判法院評估協定是確實可強制執行,援引預先。儘管如此,上訴法院調整妻子的贍養費,以更密切的近似在婚姻期間享有的生活水準。鑒於這是在這沒有足夠公平分配給妻子,否則抵消維持她的生活方式的費用。


下一步,廣為宣傳的 DeLorean DeLorean 訴案件。這種情況下將其注意力集中自願和脅迫。法院認定,儘管先生 DeLorean 威脅要在他的婚禮上拔下插頭,如果他的未婚妻拒絕簽署婚前協定,威脅並不等於脅迫或欺詐。妻子保留了獨立的法律顧問,她實際上無視當她選擇了簽署協定 》 的意見。雖然法院重申不合情理的協定都沒有強制性的原則,但它接著,區分"不合情理"和"不公平"。法院作出清楚表明,它不會拒絕執行婚前協定,只是因為該協定可能不公平。


下一個新澤西州離婚案件是訴 Orgler Orgler。那裡,妻子表明她沒有足夠的知識來勝任地簽訂婚前協定。她簽署了少於一小時同 NJ 離婚律師協商後達成的協議。協定 》 並沒有附加的方的資產的一項聲明。即使妻子知道她的丈夫是一名男子的一些財富,平衡的證明表明她真的還不知道的簽署婚前協定真正帶來什麼後果。她曾諮詢的律師曾為她已選定。律師會見了她唯一一次和上的同一天,簽署協定。公平分配和贍養費不解釋說。上訴法院確認協定是沒有強制力,基於事先新澤西離婚案例法的審判法院的決定。


1993 年,上訴法院決定訴 Jacobitti Jacobitti 新澤西離婚案。法院的舉行是任何會離開富裕的配偶一方的婚前協定和其他支援手段不是不合情理,因此不能強制執行根據新澤西州離婚法。但是,Jacobitti 是一個極為敏感的事實案例。Jacobitti 女士是輪椅綁定和患有多發性硬化的逐步惡化的一個條件。法院認定,這種情況下顯然取得協定的執法不合情理 ;發現這也是符合情理的新澤西婚前協定法 》 範圍內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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