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一個名稱或用來區分貨物的某一公司的服務從別人的符號。
類似的著作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的跡象,商標制度的影響也是領土。這意味著,每個國家有自己的商標制度。像機頭的品牌名稱可由一人在英國另一、 完全不相關的在美國的人擁有。
網域名稱系統,而把大部分的重點放在.com 的標題作為國際功能變數名稱,不會不真的相當好符合貿易標記系統由於後者的基本定義的"擁有權"。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王子 vs 王子西裝。王子,基於美國的體育用品廠商挑戰英國的電腦諮詢公司的 www.prince.com 功能變數名稱的使用。上述的公司真誠地註冊了功能變數名稱,並一直使用它。王子體育商品,該公司有沒有註冊的英國商標,威脅要起訴我們該英國公司商標侵權。後者 counter-sued 在關於商標侵權的無理威脅英國。他們最終贏得了,這家美國公司不得不與只使用域的名稱 www.princetennis.com 相抗衡。
另外,不同的場景,凡商標擁有者將最有可能戰勝功能變數名稱持有的權利是瑪莎 vs 一中 100 萬。這宗個案是在 1997 年時各種商標持有人,其中包括世界著名英國零售商瑪莎,起訴一中 100 萬,一名積累了大量的功能變數名稱下像西嗣壩籬、 處女、 標記和斯潘塞和 Cellnet 的馳名商標公司提升英語高等法院。這些域的名稱,和其他人,明確目標是把它們再賣給商標擁有者都買了。高等法院決定所需一中 100 萬放棄他們說功能變數名稱的要求。進一步上訴法庭維持了這一決定。
參數的 100 萬人在公司的基礎是該功能變數名稱註冊了先到先得",因此,商標持有人沒有任何權利的功能變數名稱。
基於兩個實際法院案例我們能建立清晰的商標和功能變數名稱的相互瞭解。
一般情況下,沒有商標意義的域可以獲得由首先註冊他們的實體。此非商標名稱的連續使用將允許持有者打造了名稱的聲譽。時情況之間的人然後,享有名稱權的合法公司與規定的大多數法律在大多數國家一樣,第一次註冊的人將會獲取域。不過,到一個域,也是注冊商標和誰不能享有的任何權利的主題要被禁止基於大多數國家的法律。有關詳細資訊,請訪問 HTTP://www.dolphinformations.co.uk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