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9, 2013

Wobblers 與 Wobblettes

Wobblers


在加利福尼亞州這學期用於標識作為一項重罪或輕罪應受到懲處的罪行。有超過一百例,可列為重罪或輕罪。刑法典 》 中,可以找到這種區別。這些類型的情況下被稱為"wobblers"由於判刑的結構。換句話說,搖搖晃晃的罪行是那些可以帶來一個句子的州立監獄、 縣監獄或罰款。


Wobblers 是較輕的規定罰款或坐牢時間作為替代懲罰的重罪犯罪活動。在加利福尼亞州,搖搖晃晃的罪行包括輕罪,都由於被告的事先記錄到重罪地位升高。例如,小偷小摸通常是輕罪,除非當它事先盜竊被定罪的罪犯所犯。這些類型的案件涉及持有毒品的次要實例或影響下駕駛也是搖搖晃晃的罪行的例子。


然而,一些藥物的罪行,如藏有大麻或大麻脂,被視為可選重罪搖搖晃晃,可以被判或者。根據命題 36,有效 2001 年 7 月 1 日,第一和第二次只藏有罪犯可能需求而不是監獄的治療程式。然後在 18 個月後被定罪將"掉"的他們的犯罪記錄。


當一個案例是搖搖晃晃時,地區檢察官有酌情權,它在重罪或輕罪的檔。然後,以下定罪,判刑法官有類似酌處權判處被告向輕罪或重罪判刑。


對三罷工法搖搖晃晃的影響


加州選民批准投票倡議,稱為"三罷工和你要出去"倡議。基本上它的意思是說的三重罪被定罪的人最終可能面臨終身監禁。這對搖搖晃晃的罪行有了極大的影響。雖然進攻否則可能被視為未成年人犯罪,是有資格被算作第三次罷工,如果犯罪者的事先記錄包含兩個或更多嚴重的重罪先驗搖搖晃晃違法。


審判法院有廣泛的酌情權,以減少被控為重罪輕罪或判刑之前初步審查到搖搖晃晃,從而可避免判處三振出局。在行使酌處權,法院將審查的性質和情況的主動出擊,被告的讚賞和態度主動出擊,或他的性格特點是證明他的行為,以及其他一般判決的目標。


否則將輕罪的一些罪行成了被告的前科"wobblers"。例如,根據加利福尼亞州法律,小偷小摸是搖搖晃晃,是它可以作為輕罪或重罪起訴。但如小偷小摸通常會被指控為輕罪,它變得如被告以前已到達指定與盜竊有關罪行的監禁期重罪輕罪。升級到一項重罪,一旦犯罪將成為第三次罷工。如俠盜,其他人,也不管被告的事先記錄的重罪輕。兩種類型的 wobblers 限定作為觸發三罷工法下的罪行,當他們定為重罪。


三罷工法帶來了極其荒唐的結果,並投入了大量的酒吧背後的人,不應。例如,一個加州三罷工案件涉及罪犯偷包肉來養活他的家人的人。肉,美元 5.62,低值將具有通常列為這罪輕罪小偷小摸。但是,因為這個個體中有兩個事先罷工違法,小偷小摸電荷被提升到的重罪,然後算作合格的第三次罷工,把他被判入獄 25 年生命。


Wobblette


Wobblettes 是作為輕罪或違法行為加以處罰的罪行。違規行為是違反或未能遵守車輛代碼,本地條例或其他法律或法規的某些條款。違規行為的處罰是罰款只。違規行為不是處以監禁。對違規行為,最高刑罰是 250 美元罰款,再加上評估和費用。


加利福尼亞州刑法典 》 規定法律為輕罪有關的所有規定應都適用于違法行為,但不可用於梗死被告的陪審團的審判和被告的辯護律師,任命。進一步,按照慣例對所有罪行,刑法典 》 規定在刑事訴訟中的被告推定無罪,直至相反證明無合理疑點。


刑法典 》 指定的違規行為被告有沒有向陪審團審理的權利,也沒有任何有公費委任辯護律師的權利:


"違規行為不是處以監禁。不應被控違法的人權陪審團審判。控違規行為的人不應公設辯護人或公費委任代表他或她,除非他或她是拘捕並不會對他或她的書面的承諾,出現,他或她自己的擔保書或存款的保釋釋放其他律師有權"。


此外,刑法典 》 聲明所有其他法律規定,適用于輕罪也應適用于違法行為:


"除非另有規定的法律,法律為輕罪有關的所有規定應都適用于違法行為包括但不是限於和平人員,司法管轄權的法院,權力期間開始行動和將案件提交審判和舉證責任的."


因此,雖然刑法典 》 消除了陪審團的審判和任命為違規行為被告的辯護律師,被告人保留之一將輕罪被告人與相關聯的所有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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